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项目一
******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包装装潢塑料膜(厚度大于0.025mm)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内坑镇古莲路398号生产厂房2号3楼(晋江市内坑镇黎山、下村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包装装潢塑料膜(厚度大于0.025mm)项目位于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古莲路398号生产厂房2号3楼(晋江市内坑镇黎山、下村村),主要从事于包装装潢塑料膜的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生产规模:年产50吨包装装潢塑料膜。职工人数共20人,均不安排在厂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外排。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基本可行。
(2)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复合(上胶、烘干)、印刷、调墨等工序均会产生有机废气,热转印废气;产生废气的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应满足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限值执行gb41616-202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正常社会活动造成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厂区、车间内均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委托可回收利用单位回收利用。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抹布及空桶等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抹布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空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超临界发泡中底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东路97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东路97号已建厂房(用地面积约5076㎡),进行超临界发泡中底的生产,预计年产超临界发泡中底500万双。
******改革局投资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4]c052610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1#厂房注塑、定型、二次模压工艺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2#厂房发泡工艺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厂房注塑、发泡、二次模压工艺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注塑机和二次模压机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含:废包装袋、边角料、次品、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及生活垃圾。项目废包装袋委托相关单位集中处置;边角料、次品外售给可利用企业;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废导热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公众普遍支持项目建设。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三
******医院英林院区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英林镇英林村
3.建设单位:晋江市英林心公益慈善基金会
******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7051m2,设置编制床位数10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住院综合楼、发热门诊楼、后勤保障楼及配套设施。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门卫、后勤保障楼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接管纳入晋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医疗废水排至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管纳入晋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及其纳污水体水质产生太大的影响。
(2)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少量检验科废气拟通过洁净实验台配备的排风系统(通风柜、集气罩、排气管道等)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启用次数较少(当停电时启用),柴油发电机运行时排放废气由专用排烟井道引至后勤保障楼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地面停车位为开放区域,排放量相对较小,污染物扩散较快,地下停车场位于门诊住院综合楼地下一层,车库设置有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排风井处排放,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标准限值,通过专用的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3)噪声
******医院边界处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间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普通生活垃圾、发热门诊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泥等。固体废物经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2次信息公示。本项目公众参与中所涉及的公示、调查的时间节点、顺序和方式符合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四
******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植绒生态皮废弃资源回收利用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拟在安东园厂区现有闲置厂房内新建年产500万米植绒生态皮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利用兴业公司安东园厂区含铬皮革废料经破碎、植绒加工生产植绒生态皮,设计新增产品产能为年产500万米植绒生态皮。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打绒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植绒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废气污染物经净化后有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不良影响。
(3)噪声
在落实本项目的降噪措施后,经预测表明:项目正常生产运营期间,各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项目热熔胶包装桶收集暂存于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可回用的单位回收后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次品等危废委托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公众普遍支持项目建设。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一
******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包装装潢塑料膜(厚度大于0.025mm)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内坑镇古莲路398号生产厂房2号3楼(晋江市内坑镇黎山、下村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包装装潢塑料膜(厚度大于0.025mm)项目位于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古莲路398号生产厂房2号3楼(晋江市内坑镇黎山、下村村),主要从事于包装装潢塑料膜的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生产规模:年产50吨包装装潢塑料膜。职工人数共20人,均不安排在厂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外排。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基本可行。
(2)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复合(上胶、烘干)、印刷、调墨等工序均会产生有机废气,热转印废气;产生废气的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应满足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限值执行gb41616-202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正常社会活动造成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厂区、车间内均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委托可回收利用单位回收利用。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抹布及空桶等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抹布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空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双超临界发泡中底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东路97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东路97号已建厂房(用地面积约5076㎡),进行超临界发泡中底的生产,预计年产超临界发泡中底500万双。
******改革局投资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4]c052610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1#厂房注塑、定型、二次模压工艺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2#厂房发泡工艺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厂房注塑、发泡、二次模压工艺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注塑机和二次模压机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含:废包装袋、边角料、次品、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及生活垃圾。项目废包装袋委托相关单位集中处置;边角料、次品外售给可利用企业;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废导热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公众普遍支持项目建设。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三
******医院英林院区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英林镇英林村
3.建设单位:晋江市英林心公益慈善基金会
******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7051m2,设置编制床位数10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住院综合楼、发热门诊楼、后勤保障楼及配套设施。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门卫、后勤保障楼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接管纳入晋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医疗废水排至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管纳入晋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及其纳污水体水质产生太大的影响。
(2)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少量检验科废气拟通过洁净实验台配备的排风系统(通风柜、集气罩、排气管道等)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启用次数较少(当停电时启用),柴油发电机运行时排放废气由专用排烟井道引至后勤保障楼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地面停车位为开放区域,排放量相对较小,污染物扩散较快,地下停车场位于门诊住院综合楼地下一层,车库设置有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排风井处排放,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标准限值,通过专用的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3)噪声
******医院边界处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间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普通生活垃圾、发热门诊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泥等。固体废物经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2次信息公示。本项目公众参与中所涉及的公示、调查的时间节点、顺序和方式符合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四
******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植绒生态皮废弃资源回收利用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拟在安东园厂区现有闲置厂房内新建年产500万米植绒生态皮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利用兴业公司安东园厂区含铬皮革废料经破碎、植绒加工生产植绒生态皮,设计新增产品产能为年产500万米植绒生态皮。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打绒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植绒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废气污染物经净化后有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不良影响。
(3)噪声
在落实本项目的降噪措施后,经预测表明:项目正常生产运营期间,各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项目热熔胶包装桶收集暂存于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可回用的单位回收后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次品等危废委托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公众普遍支持项目建设。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