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电力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发改〔2024〕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电力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405-350500-04-01-863928),项目为满足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用电需求,对推动永春县农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搭建台湾农业进大陆第一家园,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提升旅游者旅游活动的行为层次,助力周边村庄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达埔镇。
******人民政府。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为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电力线路工程,线路起自110kV埔香变电站,终止于已建10kV开闭所附近新#40终端杆。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度为6.7km;新建杆塔40基,其中水泥杆20基、钢管杆20基。
新#1~新#17导线采用1×JKLGYJ-240/30架空绝缘导线,新#17~新#40导线采用1×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单地线采用24芯OPGW光缆。本工程未含间隔、开闭所、端机部分设计。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54.6万元。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资金补助外,其余由永春县财政配套解决。
七、项目建设期限:9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政府认定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电力线路工程意见的复函》(永自然资函〔2024〕111号);
******人民政府审定的工程路径图;
******人民政府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4.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电力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泉评审〔2024〕28号);
******有限公司编制并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确认的《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电力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一、相关要求:
1.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2.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3.请项目单位与永春县供电公司做好衔接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顺利移交投入运营;
4.如需对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申请,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5.项目实施过程中请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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