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就“2025年度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根据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对省级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工作(约60家)。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经费预算:29.4万元。
(五)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底前。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具有承担该委托业务的场所和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海南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下,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1.供应商在提供方案和报价时,需要根据采购内容,提交详细的资金测算明细。报价超过预算时,视为无效。
2.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实施方案。
3.组织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培训,宣传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策。
4.提供社会组织评估的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填写评估申报材料。
5.接收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材料,并对其参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出受理通知,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不受理通知。
6.组织评估专家组对符合参评资格的省级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撰写每家参评社会组织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等级意见和整改建议。
7.组织召开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管理局存档,并提交总评估工作报告。
8.配合完成调查评估和评估公示过程中的社会投诉处理、复检及抽查工作,制作并协助颁发评估证书、牌匾。
9.评估完成后,及时向省民政厅反馈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7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截至2025年3月17日18:00前。
******办公室。
(三)材料要求:响应文件装订成册,须密封。
1.符合“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
2.对照《2025年度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所列评分细则,形成的竞标材料。
(四)开(评)标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海南省民政厅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