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一期工程辅助系统(招标编号: 晋政采招******002),现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因本项目有投标人提出投诉,于2025年01月20日发布暂停招投标活动的通知。现投诉已处理完毕,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相应顺延至:2025年3月17日09时30分00秒。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款 商务评分标准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第1项内容明确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提供设备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证书有效或继续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