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464-2009)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顺昌县贵岭水电站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顺昌县贵岭水电站
******有限公司
******街道
(4)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9日
(6)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或电话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7)联系方式: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