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 的晋江市内坑镇站南连接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晋政监招******001),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 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2.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总造价约279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824㎡,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锦安路,道路全长约1078米。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1200。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内坑镇站南连接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总造价约279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824㎡,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锦安路,道路全长约1078米,其中道路一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站前东西大道,长度482.232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不含桥梁);道路二为新建道路起于站前东西大道,止于锦安路,长度596.522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不含桥梁);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1200。主要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4.建筑安装工程费”修改为:“人民币2790.7700万元;”。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修改为:“总造价约279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824㎡,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锦安路,道路全长约1078米。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1200。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修改为:“人民币2790.7700万元;”。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招标范围”修改为:“(3)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内坑镇站南连接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总造价约279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824㎡,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锦安路,道路全长约1078米,其中道路一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站前东西大道,长度482.232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不含桥梁);道路二为新建道路起于站前东西大道,止于锦安路,长度596.522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不含桥梁);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1200。主要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一节协议书 第3点修改为:“3.工程规模:总造价约279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824㎡,起于福厦高速铁路箱涵处,止于锦安路,道路全长约1078米。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1200。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一节协议书 第4点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2790.7700万元。”。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 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