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晋江市永和镇西堡新苑项目电力电缆采购重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3-11876】)******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晋江市永和镇西堡新苑电力工程所需电力电缆采购。
1.2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1 | 电力电缆线 | ZC-YJV22-8.7/15kV-3*400mm2 | 米 | 6254 |
2 | 电力电缆线 | ZC-YJV22-8.7/15KV-3*300mm2 | 米 | 1577 |
(1)预估规模:【******.76】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卖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并应提供相关证明证书作为本协议附件。货物及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卖方还应配合买方和/或采购方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4)★交付期: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15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5)★供货及运输:产品包送(即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山前村西堡新苑周边),包卸货。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76】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投标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投标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投标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1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使用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或“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及购买文件。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
******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开标大厅】。
疫情防控期间,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鼓励优先使用邮寄方式,投标人应为投标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文件寄出后第一时间将邮寄、快递凭证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适用】
6.2检测相关费用:【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东门浦下村116号
邮 编:350011
联系人:【谢经理】
电话: 【******】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项目报名、应答文件接收、发票领取、退保证金联系人:徐亦,电话:******,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张炜炜】 电话:【******】
电子邮箱:【******】
9.2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异议】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